最近刷到好多姐妹在问,说借了网贷或者银行贷款,结果被银行或者机构找上门,说涉嫌“骗取贷款”或者“非法发放贷款”,整个人都懵了,完全搞不懂这两个词有啥区别,更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摊上事儿,今天就来好好扒一扒这两个听起来就很“刑”的罪名,到底是个啥套路,帮姐妹们避避雷!
先说说“骗取贷款罪”吧,就是你为了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拿到钱,用了“骗术”,比如你明明没工作、没收入,却伪造了工资流水、劳动合同;或者你的房子早就抵押给别人了,却骗银行说这是“全款房”能做抵押;甚至干脆编个不存在的公司,伪造经营流水和购销合同,目的就是让银行觉得“你靠谱,你能还钱”,然后乖乖把贷款批下来。
重点来了!不是说你用了假材料就一定构罪哦,刑法里规定,得“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”或者“有其他严重情节”才行,啥叫“重大损失”?银行追不回来的钱达到50万以上,就可能踩线了,那“其他严重情节”呢?比如你用了特别假的材料(假公章、假身份证),或者贷完款就玩消失,根本不打算还,哪怕钱还没造成实际损失,也可能被立案,之前有姐妹刷信用卡套现后伪造消费记录申贷,结果被银行发现,虽然最后还钱了,但因为用了假材料,还是被警察叔叔请去“喝茶”了,这就是典型的“有其他严重情节”。
再聊聊“非法发放贷款罪”,这个罪的主角不是咱们借款人,而是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!简单说,就是银行的人“违规放贷”,比如明明知道借款人根本没还款能力,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钱贷出去;或者不按规矩调查,连借款人的身份证都不仔细核实就批贷;甚至有人收了好处费,故意帮借款人伪造材料,违规发放贷款,这种情况,银行的钱要是收不回来,放贷的工作人员就可能摊上事儿。
那银行的人啥时候会被定罪呢?法律规定,如果违规发放贷款,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,就要背锅了。“数额巨大”一般是100万以上,“造成重大损失”一般是50万以上,之前有新闻说,某银行信贷经理为了冲业绩,帮客户伪造了虚假的购销合同和评估报告,贷了200万出去,结果客户跑路,钱要不回来,经理最后因为“非法发放贷款罪”被判了刑,还赔了钱,所以啊,别觉得银行工作人员就一定靠谱,他们也可能“踩红线”。
可能有姐妹会问:“那我是借款人,万一银行说我要骗贷,我该怎么证明自己清白?”别慌!关键看你的“主观意图”,如果你一开始就没打算还,就是想骗了钱跑路,那铁定是骗取贷款罪;但如果你确实有还款能力,也按时还了利息,只是因为疫情、失业等意外情况暂时还不上,这种情况就不算骗贷,最多算逾期,银行会催收,但不会把你送进去,之前有姐妹创业失败,贷款还不上,银行**她骗贷,但她提供了真实的经营记录和还款意愿,最后**判定不构成犯罪,只是民事**。
还有一点要注意:帮别人伪造材料也算“共犯”!比如你让你朋友帮忙做假工资流水,或者找中介“包装”贷款材料,中介帮你做假合同,一旦出事,你和中介都可能被牵连,之前有姐妹找网贷中介“优化”征信,结果中介用她的信息伪造了收入证明,她被银行发现后,不仅贷款被拒,还差点被定骗贷罪,这就是典型的“引火烧身”。
那怎么避免踩坑呢?给姐妹们几个真心建议:
- 贷款材料别造假!哪怕收入低一点,房子是二押,老老实实跟银行沟通,别想着“走捷径”,假材料一旦被发现,信用黑了不说,还可能吃官司。
- 借的钱要认账!哪怕暂时还不上,主动跟银行协商延期、分期,别失联,更别跑路,失联=默认“不想还”,银行直接按骗贷处理。
- 别信“包装贷款”的中介!那些说“黑户也能下款”“100%通过”的,十有八九让你做假材料,最后你背锅,中介拿钱跑路。
- 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放贷要留证据!比如放贷员暗示你“给点好处费就好办”,或者让你伪造材料,记得偷偷录音、保留聊天记录,这是保护自己的证据。
最后提醒一句:贷款是工具,不是“提款机”,咱借钱的时候想清楚自己能不能还得起,按时履约,别动歪心思,如果真的遇到银行或者机构找麻烦,别慌,找个靠谱的律师,保留好所有证据,用法律保护自己,希望这篇能帮到姐妹们,咱们都做个懂法、守法的聪明人,远离贷款陷阱!

